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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公告

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10-25

按照《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组织开展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参与。有关事宜如下:

一、产品范围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包括在我省上市备案和跨省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

二、总体安排

本次挂网采购工作共分以下几个阶段:企业注册报名、企业网上填报信息、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结果公布执行等,在此期间,将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陆续发布有关通知公告和公示信息,相关企业一定要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得到相关信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投标企业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由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进行申报,经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并能在挂网采购活动中严格履行承诺书中相关承诺;

2.参加本次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对产品的质量负责,能够提供充足货源、保障供应,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4.许可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配方颗粒。

四、产品申报

无需递交纸质资料,仅需网上维护申报信息。企业需申报和维护的信息分为企业基础信息和产品基础信息两部分,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和维护。申报和信息维护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6日。

投标企业需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 下午13:30-16:30

因疫情防控需要,暂不接待现场咨询。

附件: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投标企业操作手册.pdf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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