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基层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天津市近日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天津市决定提升全科医生薪酬待遇,使其薪酬水平与所在区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生薪酬水平相当,并综合考虑其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落实新入职全科医生学费补助,对2018年至2020年新入职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岗位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助。
根据该方案,天津市还将完善全科医生职称晋升办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优化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标准,遵循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和工作实际,突出职业素养,破除学历限制,取消对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硬性规定,弱化论文、科研要求,注重临床实践能力,将群众满意度、工作量考核、业绩评价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为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天津市还规定,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
此外,天津市还决定通过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等举措,培养更多全科医学人才。到2020年,使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使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