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有一药店,因涉嫌非法坐堂行医,被监管部门罚款53000元;无独有偶,宁夏中卫市也有一药店因聘请退休乡村医生坐堂行医,被查处取缔......
01 药店涉嫌非法坐堂行医,被罚53000元
6月9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公布了2022年度全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优秀案例。掇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办理的“郭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开展诊疗活动案”入选。
2022年6月9日,掇刀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收到荆门市市长专线工单,有市民反映辖区内有一药店涉嫌非法坐堂行医。
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初步分析研判,认为该药店可能涉及非法行医和医托。6月10日上午,该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对涉事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投诉中所述的彭医生在药店坐诊属实,同时在现场的还有药店中药柜负责人郭某某。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发现了疑似药店负责人李某某将中药柜出租承包给郭某某经营的收据、用药咨询登记本等资料。
后续调查发现,药店负责人李某某将店内的中药柜出租承包给郭某某经营,而郭某某于2022年3月份聘请彭某某来药店坐诊。郭某某作为组织者,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聘请彭某某坐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 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二)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
(三)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条件和配置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最终,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法给予郭某某没收违法所得1190元,并处罚款53000元的行政处罚。针对彭某某非医师行医的行为进行另案处理。
此外,李某某将中药柜出租承包给郭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已将相关证据移交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2 药房聘请退休乡村医生坐堂行医,被查处取缔
无独有偶,同样的非法坐堂行医案件,也发生在宁夏中卫某药房内。
6月7日,宁夏中卫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某药店聘请退休乡村医生坐堂行医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查处取缔。
据了解,该涉案药店内一名医生正在为患者开具中草药处方。经询问药店负责人证实,该药店聘请郑某某在药店主要从事用药指导服务并为需要治疗的患者开具中草药治疗服务,药店与郑某某采用底薪加开具处方提成的方式支付劳动报酬。
郑某某原为辖区某村卫生室村医,现已退休多年,郑某某不能提供《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该药店持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但不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监督员现场采集了郑某某开展诊疗活动的视频资料以及药店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的证言证词,固定了药店雇佣郑某某开展非法行医活动的证据。
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雇佣郑某某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关规定,郑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在药店坐堂行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有关规定。
最终,中卫市卫生监督所决定立案完善相关证据,对药店和郑某某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03药店“坐堂行医”的路,还有多远?
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门诊统筹的出现,让零售药店看到了医保统筹市场逐渐打开的大门。为了更好适应政策、市场需求,不少药店已步入“专业化”转型之路。比如,益丰、高济、老百姓、大参林等大型连锁近些年大力发展专业药房、双通道药店业务。
如今,门诊统筹政策的落地打开新局面,呼应了“专业化”的发展方向,更多新趋势出现。
比如,一些连锁开始尝试“诊所+药店”的模式。据了解,在湖北已有一些药店通过“诊所+药店”的模式,吃到了政策红利,从中受惠。
“药店+诊所”模式,或许是解开处方来源困局的好办法,但这也对药店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门槛。湖北一些地区政策认可有医保定点资质的诊所开具的处方,前提是坐诊医生必须符合《诊所备案制》的规定。顾客只要购买基药目录药品,且满足统筹报销起步线,即可实现药店结账报销。
此外,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一些销售中药的药店,为了增加药品销售量,往往会请一些中医医师在店内坐堂,帮前来买药的病人把把脉、开处方。
但是,医师把脉、开具处方的行为属于诊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进行,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可见,药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情况下聘请医师坐堂行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证行医,将面临行政处罚。